胭脂_第七章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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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七章 (第6/6页)

。”

    他耸耸肩,车子已经到酒店。

    我问:“你与我们一起返港?”

    “不,你们先走,世球陪我。”

    世球在酒店大堂等我,箭步上来“你这么累还到处跑。”随即看到他老子在我身后,马上噤声。

    我示威地扬扬下巴。

    第二天我们带着底稿回家,要开始办货,压力更大,非世球支持不可,我有点信心不够。

    但不能露出来,否则叶世球更要乘虚而入。

    家永远是最甜蜜的地方,陶陶在等我,见到我便尖叫“我入选了我入选了”

    陶陶把一大叠报纸杂志堆在我面前,本本有她的图文,连我都连带感染着兴奋。

    她极得人缘,报导写得她很好。略为翻阅,只觉照片拍得很理想,比真人还好看。

    我一边淋浴,陶陶便一边坐在浴间与我说话,哗啦哗啦,什么明报的记者jiejie赞她皮肤最美,而明周下期要为她做封面。

    我边听边笑,唉,一个人这样高兴,到底是难得的,我也不再后悔答允她参赛。

    决赛是两周之后,她说她拿第三名已经心足。

    “他们都说我不够成熟,初赛如果抽到紫色晚装又好些,偏偏是粉红的。”

    我随口问:“格洛赛姆你得什么分数?”

    “嘎?”

    我笑,笑自己活学活用。

    “mama,你不在的时候有人找你找得很急,一天三次。”

    “谁?”

    “那人姓英,叫英念智。”

    香皂失手跌进浴白,我踩上去,滑一跤,轰然摔在水中,陶陶吓得叫起来,连忙拉开浴帘。

    “mama,你这副老骨头要当心。”她扶起我。

    我手肘足踵痛入心肺,不知摔坏哪里,连忙穿上浴袍。

    “mama,要不要看医生?”

    “不用紧张。”我呻吟。

    “真是乐极生悲。”

    “陶陶,电话可是本市打来的?”

    “什么电话?”

    “姓英的那个人。”

    “哦,是,他住在丽晶,十万分火急地找你。”

    我平躺在床上,右腿似瘫痪。

    “我帮你擦跌打酒,阿一有瓶葯酒最灵光。”她跑出去找。

    阿一初来上海,母亲奇问:“你的名字怎么叫阿一?”

    阿一非常坦白,说道:“我好认第一,便干脆叫阿一,好让世人不得不叫我阿一。”

    真是好办法。

    那时陶陶还没有出世,现在十七岁半了,他们终于找上门来了。

    “来,我帮你擦。”

    我心乱如麻,紧紧握住陶陶的手。

    “妈,你好痛?痛出眼泪来了。”

    “陶陶。”

    “妈,我去找外婆来。”

    “外婆懂什么,你去叫医生。”我额头上的汗如豆大。

    “好。”她又扑出去拨电话。

    医生驾到,检查一番,颇认为我们母女小题大做,狠狠索取出诊费用,留下葯品便离开。

    我躺在床上彷徨一整夜,惊醒五百次,次次都仿佛听见门铃电话铃响,坐直身子侧起耳朵聆听,又听不见什么,我神经衰弱到了极点。

    到天亮才倦极而睡,电话铃却真的大响起来。

    我抓过话筒,听到我最怕的声音“之俊?之俊?”

    不应是不成的,我只得说:“我是。”

    “之俊,”那边如释重负“我是英念智,你难道没有收到我的电报?”

    我尽量放松声音“我忙。”

    “之俊,我想跟你面对面讲清楚。”

    “电话说不可以吗?”

    “之俊,这件事还是面对面说的好。”

    “我认为不需要面对面,我的答案很简单:不。”

    “之俊,我知道你很吃了一点苦,但是这里面岂真的毫无商量余地?”

    “没有。”

    “见面再说可以吗?我是专程来看你的,你能否拨十分钟出来?”

    推无可推,我问:“你住在丽晶?”

    约好在咖啡厅见面。

    我大腿与小手臂都有大片瘀青,只得穿宽大的工作服。

    我准时到达。我一向觉得迟到可耻,但是我心胸不够开展,容不得一点事,于此也就可见一斑。

    他还没有下来。

    我自顾自叫杯茶喝。

    我心中没有记仇,没有愤恨,没有怨怼,英念智在我来说,跟一个陌生人没有什么两样,但是他提出的要求,我不会答应,除非等我死后,才会有可能。

    我呆着面孔直坐了十分钟,怎么,我看看表,是他退缩,是他不敢来?不会吧。

    罢在犹疑,有位女客过来问:“请问是不是杨小姐?”

    她本来坐另一张桌子,一直在我左方。

    我不认得她,我点点头。

    她松口气“我们在那边等你,”她转过头去“念智,这边。”

    我跟她的目光看过去,只见一个微微发胖的中年男人急急地过来。

    我呆视他,我一进来这个人就坐在那里,但我没有注意他,我压根儿没想到这个人会是英念智。

    怎么搞的,他什么时候长出一个肚脯来,又什么时候秃掉头发,当年的体育健将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。

    我错愕到失态,瞪大眼看着他。

    他很紧张,赔笑说:“我们在那边坐,我是觉得像,但不信你这么年轻。”一边又介绍说“这是拙荆。”

    拙荆?哦,是,那是妻子的意思。老一派人爱来这一套,什么小犬、内人、外子之类。

    他如何会这么老了?完全是中年人,甚至比叶伯伯还更露痕迹。

    我不由得做起心算来,我十七时他二十七,是,今年有四十五岁了。

    他们夫妻俩在我面前坐下,显然比我更无措,我静下心来。

    “之俊,”英念智搓着双手“你看上去顶多二十八九岁,我们不敢相认。”

    我板着脸看他的拙荆。

    “真的,”英妻亦附和“没想到你这么年轻。”

    她是个很得体的太太,穿戴整齐,但你不能期望北美洲小镇里的女人打扮得跟本市妇女一样时髦。大体上虽然不差,但在配件上就落伍,手袋鞋子式样都过时。

    英念智嗫嚅许久,终于开口:“孩子叫什么名宇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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