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页
目录
下一页
第三部最后的玫瑰2 (第6/7页)
太初见了这阵仗便连声道谢,显然她是被感动了。我也很感动,他们对太初,确确实实是下了功夫的。 我没有进黄振华的写字楼办公。我打算考公务局的职位。 黄振华着意劝我,一番话把我说得俯首无言。 他说:“我知道,你要表示你的事业与妻子的娘家无关。诚然,气节是重要的,男子汉大丈夫不得不避这种忌讳。但是棠华,请你记住,香港是一个走在时代尖端的商业社会,你若是不值三十万年薪,任凭你是我黄振华老子,我也不会付你这个数字,我只认得才华,不认得人,你别以为三十万折了美金,即使扣了税还是笔大数目,足够你在小镇舒适地生活。告诉你,在香港,这笔薪水约莫刚刚够你一个人略为宽裕的开销,养妻活儿还谈不上。你当然希望家人过得舒服,这里的生活程度就有那么高,不信你去问问溥家敏一家八口连两个女佣人的开销是什么价钱。我们生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里,不得不顾及这些事。你放心替我做事,我要是单为亲戚颜面便拉了你进公司,我做不到今天的事业。” 我有什么理由不相信他?他骗我有什么好处?于是我顺理成章地进了黄氏建筑公司。 太初的生活因顺利而感慨良多。 她跟我说:“原来不劳而获是这么快乐的一件事,舅母连钟点女佣都替我佣好了,每星期来三次,我要什么就有什么,茶来伸手,饭来开口,而且他们又不来烦我,连太太都没有叫我去陪她或是什么的。呜,我想这种日子过久了简直大告不妙,人会变懒精的,”她笑“舅母连香皂都买好了搁在那里,都是狄奥的,我忽然变成了千金小姐了。” “回来一个月都没跑步,昨天下楼运动,才跑半个圈,肺都险点儿炸了。唉,这便是好食懒做的结果。”太初说道。 但是这个好环境使太初有大量的机会施展她的才华,她几乎天天作画,作品改了作风,从写实转为抽象。她喜欢在露台上光线充足的地方画,日日都练习好几个小时。 在这两个月中,我内心极其矛盾,一方面庆幸她终于找到了温暖的巢窝,另一方面又担心这种转变会把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拉越远。 我看到的只是前车之辙,岳父临终郁郁寡欢,他提到玫瑰的时候,那种苍白茫然的微笑,惆怅旧欢如梦的无奈。 而玫瑰住在白色的平房里,一身锦衣,仍然迷醉着每一个见过她的人。 呵,生活的悲枪才是最大的痛楚,没有任何开脱藉口的痛苦,感情受创伤的不幸人,谁不情愿爆发一场战争,有个扔炸弹的机会,杀与被杀,都落得痛痛快快,好过历久受折磨。 我当然没有到那个地步,可是有时候也在床上辗转反侧,为我与太初的前途担心。 他们正在筹备太初的画展,忙着在大会堂租场子,找广告公司设计场刊,几乎连花牌都要订下了。 我觉得分外的寂寞。 太初的社交圈子越来越广阔,一大班无聊的俊男钉在她的身边,什么牙医生、大律师、建筑师,闹哄哄的金童玉女,每周未去滑水跳舞。 我若不跟着去呢,更加幼稚地造成与她之间的裂痕,跟着去呢,闷得要死。劝太初也不要去呢,又没这个勇气。 凭什么我剥夺太初自由的乐趣?我又不是那种乡下女人,嫁了得体的丈夫,却因她本人出不了大场面,迫不及待地禁止丈夫往上爬,把他的水准扯低来迁就她的无能。 不不,我还有这份自信与骄傲,我不会把太初拘禁在我自己的环境里,所以我痛苦了。 母亲劝我“她已经是你的人了,不如早日结婚。” 我烦恼地说:“结婚有什么用?那些男人,又不是不知道她有未婚夫,一点都不忌讳,还不是如蜜蜂见了花似的围住她,香港这个无法无天的地方,人人都不择手段。他妈的!还不是看中了太初的母亲是罗德庆爵士夫人,她舅舅是黄振华绅土,不要脸。” 母亲说:“你想他们还懂得‘君子不夺人之所好’?结了婚到底好些。” “mama,男子汉大丈夫,要以婚书来约束爱人的心…太悲哀了,现代的女人都不肯这么低威呢。” “你若爱她,就不必争这口气,”母亲“我与你一起上门求婚去。” “向谁求婚?” “她母亲呀。” mama把家中烂铜铁都捡了出来,研究如何重镶过,变成套首饰送给太初做新娘时穿戴。 我忽然暴躁起来“mama,谢谢你,别烦了,再搞也搞不过人家,人家钻石翡翠一箩筐一箩筐的呢!” mama听了这话气得眼睛红了“我管人家如何?子勿责娘亲,狗不嫌家贫!” 我马上懊悔“mama,原谅我,妈…” “你糊涂了你!咱们几时要跟人家比?太初喜欢的是你的人,咱们也不过略尽心意而已,你却这样的来损你母亲!” 她老人家气得走进卧室,半日不跟我说话。 我倒在沙发上。 沉吟半晌,我反复地思想,唉,命中有时终须有,命里无时莫强求,做人要豁达一点。 我与母亲上罗家谈论婚事,得到上宾的待遇,罗太太亲自做了点心招待我们。 母亲见了罗太太,一怔,坦白开朗地说:“罗太太,真不相信咱们是亲家,你看上去像是太初的大jiejie。” 罗太太整个脸都涨红,嗫嚅地说:“我也不知道为老不尊是个什么意思。” 母亲连忙笑道:“罗太太,我岂敢是那个意思!” 平时并不见得精明的母亲,比起罗太太,也显得能说会道,由此可见罗太大的怯弱。据黄振华说:她只有在感情的道路上百折不挠,其余世事一窍不通,是个大糊涂。 当日她穿一件白色开司米毛衣,一条黑绿丝绒长裤,戴一套翡翠首饰,皮肤是象牙白的,四十岁的女人还有这许多美丽…我呆视她。 母亲说:“罗太太,我这次来拜访你,是想谈谈咱们孩子的婚事。” “啊,他们几时结婚?”罗太太问。 母亲忍不住又笑,连她都呵护地说:“罗太太,就是这件事想请示你呀。” “我?”罗太太一怔“本来我是不赞成太初这么早结婚的,但棠华是这么好的孩子…你们拿主意好了。” “当然要太初本人同意…太初自然是千情万愿…我是个不负责任的母亲,我能说什么呢?”她低下头。 我激动地说:“罗太太,你口口声声说自己不负责任,可是比起那些似是而非,满以为把孩子
上一页
目录
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