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见钟情_第一章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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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一章 (第1/4页)

    第一章

    张芳笛十四岁生日的时候,奶奶问她要什么礼物,她说要一部很帅的脚踏车。

    结果她就骑著那部很帅的脚踏车…离家出走。

    她想要去台北找mama。

    张芳笛的mama在芳笛十岁时离婚,现在是个颇有名气的广播主持人。

    每天晚上芳笛一定准时打开收音机,然后听著mama优美柔软的声音进入梦乡。

    但芳笛这样子的行为却引起全家勃然大怒,首先是爸爸。

    “为什么你老是mama长mama短的,那么现在这个个mama算什么?她是混蛋、是白痴罗,养你、爱你、真正照顾你的人都是混蛋白痴了?

    芳笛的爸爸离婚后,很快又跟镇上的女孩子结婚,对方是个温柔娴淑的美丽女子,还替芳笛添了个小弟弟,这使得芳笛更认为她像另一个女人生的孩子。

    奶奶也说话了。

    “乡下人最好跟乡下人在一起,像你妈那种都市人,我们养不起…”

    芳笛实在受不了,受不了同一个家分成两种人,受不了两个孩子分成两个mama生,受不了乡下人和都市人之分,而她最受不了的是,生活在这种与世隔绝的小地方。

    她当下做了决定,如果她是mama生的,她就有半都市人的血统,既然他们这么区分,她决定要展翅高飞。

    台北的mama,就像高挂天空的一颗闪亮星星,她想飞到mama的怀抱。

    而且她笃定认为只有遥远的天边,才有年轻人的梦想。

    其实,她想离开这里并不突然,早在五年前父母亲协议离婚时,芳笛就有一点认同感,她不会为mama感到伤心,反而为她获得自由而感到高兴。她庆幸mama终于可以离开这里,不会再被关在鸽子笼里。事实也证明,离开后的mama,才能继续发展她的事业,同时拥有现在傲人的成就。

    所以她认为mama是幸福的,她认为能做自己喜欢事情的人最幸福,认为mama不必为了爸爸或她而剪断自已高飞的翅膀。

    因为如此,芳笛从不在意她五年之中从未回来看过自己。

    mama找到人生的方向,mama寻到了梦想,不必在意别人的想法,不必再接受爸爸或奶奶的冷嘲热讽,更不必在乎周围的人异样的眼光。她是正确的,若换作自己,也绝不会再回到这种小地方!

    五岁的少女也许不懂人间冷暖,但她看得出爸爸或奶奶眼中的敌意-对芳笛或mama都一样,他们认为她们心中存有某种邪恶分子,总有一天会弃他们离去。

    现在芳笛终于也要离开了。

    至于离开后她想做什么,她一点都不知道,暂时没有理想,没有目标,就是想走,无论如何现在一定要离开。

    也许我到了mama,她就会告诉她怎么做、怎么活,她会找到一条最适合自已的路。

    所以一切都打算好了,等到过完十四岁的生日,连交通工具都也准备妥当了,她就离开这个家了。

    彷拂计划已久的事情终于付出行动,芳笛显得异常冷静。

    她照常穿上制服,背上书包,跟父亲、继母、奶奶说声再见,然后骑上新买的脚踏车,踏上她人生的另一条路。

    她当然没有到学校,直接上书店买了一份地图,绕到加油站的厕所里换掉身上制服,然后穿上准备好的黄色长袖T恤,一条黑色牛仔裤,还有格子棉布外套跟一双白色球鞋,就这样开始她二十八小时长程之旅。

    此时已到人秋季节,早晚温差大,尤其白天,温度夹著夏季余威,暖烘烘缠住芳笛不放。

    她用力踩著脚踏车,不管头顶热度晒得多烈,不论汗水如何浸湿皮肤,芳笛丝毫没有歇脚的打算,她一心一意只想尽快脱离这个鬼地方。

    当脚踏车远远抛开熟悉环境,逐渐踏人另一种风景时,芳笛才真实体会出自由的轻松味道。

    她尽情呼吸旷野的空气,大力踩著前进的脚板,就算天边再遥远,但她也绝不会忘记第一次尝试飞翔的乐趣。

    然而,令她想不到的,非常意外的,这不是一次寂寞的旅程…她已经感觉到背后人紧紧跟著她,而且好一段旅程了,从后视镜里她看到一个男生,她认识他。

    一前一后,他们默默骑著,直到令芳笛相当不耐烦。

    她认识这个男生,他叫赖书文,他们两家住的很近,大概是隔一条街的距离。

    赖书文有一道又粗又长的眉毛,眼睛细细长长的很性格,鼻子也够高,嘴巴涸祈也很薄,虽然芳笛看过的男生不多,但她知道这种长相的男孩子很有女孩子缘,只是身体根瘦,瘦得像一根竹竿。

    大概还在发育吧,她想,乡下孩子总是晚熟一点,所以这家伙已经高二了还瘦成这样。

    半年前,芳笛就发现赖书文一直盯著她看。

    有同学注意到后跟她讲,她才注意到这个男孩子。

    在乡下十几岁的女孩子被盯上,几乎是非常平常的一件事,很多人国中毕业就结婚了,甚至一上国中就被父母内定为结婚对象。

    只是芳笛想不通,看起来乖乖的赖书文,怎么也会跟著玩起这种儿媳妇的游戏?她知道他家是有钱人,以为他的格调会高一点。

    其实芳笛不知道,她之所以会引起赖书文的注意,理由只有一个,她是他看过女孩子中最漂亮的一个。

    芳笛天生就是一个美人胚子。

    她虽然只有十四岁,但已经隐约可见成熟女人柔软的体态。

    芳笛的脸型跟美有一张古典而标准的瓜子脸,她的皮肤根白,紧紧粉粉地透著少女的晕红。她的眼睛很亮,双眼皮根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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