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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(第1/3页)
第一章 美好的一天,由一杯香浓馥郁的咖啡开始,这是常伶俐的习惯,从她成为社会新鲜人开始便没间断过。 这天,她踏着轻盈的步履,如常地前往咖啡店外带提神“圣品”静谧的店内客人并不多,气氛有点冷清,这是因为时间尚早的关系。 为了痹篇拥挤的上班人潮,常伶俐习惯较早出门,今天本应一切如常,想不到一个小小的意外,促成了一段恋情的契机。 “总共九十五元。”收银机前的服务生扬起专业的亲切笑容,语调轻快有礼。 常伶俐伸手探了探提袋,本应放置皮包的地方竟然空空如也,她只好朝服务生歉然一笑。“不好意思,请等一下。” 放下手提公事包,她慌忙打开提袋仔细寻找,糟糕!莫非是早上更换提袋时,不慎把皮包遗留在家中了? 就在她努力不懈地搜寻时,站在后面等候的男人终于忍不住开口道:“我帮她付。” “不用了,我…”常伶俐闻言,迅速抬头婉拒,可是在看到男人的脸时,她的声音戛然而止,就连手上的动作也停住,一瞬间,她整个人呆愣住,完完全全被眼前的男人“煞到”了! “我赶时间,给我一杯Espresso外带。”男人头也没回,迳自向服务生交代。 瞧客人没再拒绝,服务生依言照办。“是,先生,总共一百六十元。” 当常伶俐回过神的时候,男人早已拿着咖啡翩然离去,留下怅然若失的她。 ********* 一整天下来,常伶俐都在心神恍惚中度过,早上偶遇的男子令她难以忘怀,不是平白受了人家恩惠之故,而是那一张似曾相识的俊脸与雷同的情境,令她有种熟悉又怀念的感觉,心湖止不住怦然悸动。 “你今天怎么了?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。”多年同学兼同居好友程永怡,在神游太虚的常伶俐跟前晃动五指。 出身中上家庭的常伶俐与程永怡老家都在台中,两人一起在台北读大学,毕业后便共同租了这间小鲍寓,过着“自给自足”的生活。 魂魄归位,抱着抱枕的常伶俐轻咬下唇。“我今天遇见一个男人,他长得很像孙建洋。” “很相像吗?”程永怡的好奇心全被勾起来了,长得很像她初恋情人的男人?一定很有看头。 “嗯,相貌与感觉都很像。”常伶俐忘不了惊鸿一瞥的刹那,时间好像回到从前,孙建洋深烙在她心头的那一刻。 “该不会就是本尊,而你认不出来吧?”瞧她一脸依恋陶醉的模样,程永怡戏谑道。 常伶俐白她一眼,笑容甜美地揶揄。“我又不是某人,连自己家的闪光也会认不出来。” 那次可真是糗大,程永怡居然错认闪光,从背后把人家抱个满怀,吓得陌生男人面色铁青,旁边的正派闪光则杀气腾腾,两人差点以分手收场。 “谁教那个男人与我家闪光穿着一模一样的衣服,不能怪我认错呀。”程永怡不以为然,很快回到正题上。“你是怎么遇到那个男的?” 常伶俐把今早的巧遇向好友报告,回想起来,她当时的模样一定很驴、很蠢,发光的两眼直瞪着男人不放,恐怕只差口水没流满地了。 真是逊毙了,那男人一定以为她是个花痴,才会对她置之不理吧,她优美的淑女形象全没了。 唉!谁教那时实在太震撼,一张酷似初恋情人的俊容突然蹦出来,而且情况又那么相似,不能怪她手足无措呀。 犹记起第一次与孙建洋交谈的情境,那是在高一刚开学不久的时候,那天她在餐饮部买午餐,却因为身上的钱不够而卡在付款处不知如何是好,适时替她解困的人正是同班同学孙建洋。 他低沉有力的一句“我帮她付”是那么的温柔体贴,俊脸上的淡然浅笑是那么的耀眼闪亮,瞬间便掳获了她的芳心,从此进驻她的心房。 “这么说来,你对那个男人算是一见钟情了。”这是女性的直觉。 常伶俐俏脸微热,没隐瞒自己的心思。“一见钟情还不至于吧,我想不小心被电到比较贴切。” “不管怎样,会帮忙素不相识的人,这个男人的品格应该不错,而且既然长得像孙建洋的话,外貌应当也不错,你可不要错过这个大好良机。”程永怡津津乐道地分析。 “什么意思?” “你不认为这是天赐良缘吗?这一定是命中注定的邂逅,说不定他就是你的真命天子。”程永怡发挥她的联想力。 会吗?常伶俐想起男人冷漠的面容,心头异常炽热,孙建洋似乎也是这种外冷内热型的男生呢。“只不过是一次偶然巧遇,恐怕连再见面的机会也没有。” “那个时候会出现在咖啡店,表示他一定是在附近上班,所以再碰上他的机率虽不能说百分之百,但一定也有百分之九十以上。” “可是为什么我以前从没遇见过他?” “说不定他才刚来这边上班。”程永怡相当乐观。“如果再遇见他的话,你一定要把握机会,趁机认识他。” “真是的!你竟然要我去倒追男人?”常伶俐害羞地低喊。 “现在都什么年代了,难得遇上对盘的男人,即使要你主动去结识又何妨,再说,如果那个男人条件超优,绝对值得你去倒追喔。”程永怡用力鼓吹。 常伶俐不是没有心动。“这样会不会太急进?好像太没女性矜持了。” “我又没叫你马上倒贴男人,只不过是先认识一下,当个朋友,有没有发展空间还要留待日后观察。” “真的遇上再说吧。”常伶俐不敢抱太大希望。 “你还是忘不了孙建洋吗?”程永怡突然冒出一句,反正都说开了,何不趁机好好劝说。 常伶俐心虚地别过脸。“初恋总是教人难忘嘛。” “我真不知道该说你是个浪漫的女人,还是个现实过头的女人。”程永怡忍不住要念一念这个由国中起就是死党的好友。“你暗恋了人家足足二年,终于得偿所愿等到他主动告白,以为你们两情相悦可以幸福快乐下去,殊不知恋情维持不到一年,孙建洋便要举家移民美国,而你则毫不犹豫地提出分手,我真不明白你为何不愿意跟他一起前往美国?” “你明知我不会走的,我放不下家人,而且我喜欢这里的生活,压根儿不想要留学。”俗话说人离乡贱嘛! “即使为了喜欢的男人也不行吗,牺牲掉这段恋情你真的从没后悔过?”程永怡真不了解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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