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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(第3/4页)
了二十年还没打上剧终。 忽然,云清霈压低声音搭上巫斯的背,没大没小的和他咬起耳朵。 “巫斯叔叔,我们可不可以情商那位伟大的魔法师叔叔出手相助,毕竟是他生死与共的情人,要他出点力不为过吧!” 人尽其才,物尽其用,摆着不利用只会生锈成古董,纯然观赏用。 “什么情人?要我帮谁的忙?” 充满磁性的低沉嗓音蓦然响起,不带感情的低问, “嗄!魔法师叔叔,就是要你帮忙找荷米丝…”啊--他…他就是鬼魂女的…那个… 这…未免俊美得不像人…呃,完了,巫斯叔叔的表情好难看,好像有人丢了一把屎在他脸上,他准备将“凶手”搓成一粒粒贡丸大小的rou丸子。 而他刚好是那个凶手,齿链不密。 现在转身而逃会不会丢人现眼,他还打算多活几年,让云家的子子孙孙千秋万世,开枝散叶危害人间…不不不,是造福人群。 年纪大的人一定有重听,这位魔法师叔叔千万别耳力太利,他什么都没说,真的,他举双手双脚发誓,他没说出那名字。 荷米丝。 ---- “荷米丝…荷米丝…好熟悉的名字,似乎在哪里听过…既遥远又近在我心中…荷米丝、荷米丝…” 为什么他就是想不起来呢?脑子一片空白像荒芜的沙漠,不见绿洲,不见骆驼,不见市集,只有飞舞的黄沙和炽热的太阳。 有些他记得的影像全然蒙蒙眬眬,明白心里有个影子却老是想不起那个人是谁,忽明忽灭的在梦中跳动,近得他几乎可以闻到淡淡的幽香,可是一醒来什么也没有,依旧是两手皆空。 他不懂为何一想起没有面孔的身影便心痛不已,鼻头发酸好不孤单,四周的空气是冷的,少了一丝使人温暖的暖意。 他的世界是结冻的,冰封在远古的记忆里,不论过去或未来,他找不到被他遗忘的容颜,心的黑洞正在将他吞没。 知道自己爱着一个人,一个有春天铃兰花笑声的女孩,四季随着她的美好而转动,变化出美丽的七彩颜色。 可悲的是他忘了她是谁,连残存的回忆也不曾留下,棉絮一般随风飘散,沉寂在蛮荒又古老的岁月里,从他的生命中淡化。 哀伤的眼底有着深沉的悲痛,遗忘过往的黑发男子有张鬼斧神工的俊美脸孔,五官深邃十分立体,微微散发欧洲贵族的忧郁。 “荷米丝是谁?为什么我听见这个名字会全身战栗,好像它对我很重要?”他好久没有这种近乎情绪的感觉,血液在奔动。 “你听错了,是荷叶包的米丝,粽子的一种,官田一带的名产。”谁晓得有没有那玩意儿,竹叶包米叫粽子总没错。 “不,我没听错,你在隐瞒什么怕我知晓?”巫斯在说谎,他看得出来。 呿!还是一样的精明,眼利如鹰。“好吧!我是瞒了你一件事,荷米丝是一个女孩子,她很喜欢你,想进一步跟你交往。” 巫斯半真半假的道,故意转移话题模糊焦点,一只手拎住想开溜的云清霈后领,待会他再跟他算帐,闯了祸休想若无其事的离开。 这小子太爱玩火了,每次点了火就想走,天下没那么便宜的事,该让他受点教训。 “拒绝她。”他没有心,他的心早就死了。 一听他坚决的语气,巫斯心头的一颗大石暂时放下。“不尝试认识对方吗?那是个好女孩,对你的感情相当真诚,错过可惜。” “没必要。”无情的人何必多情,再好的女子也敌不过他萦绕心中的那抹倩影。 “怎么会没必要,多接触人群才能走出你封闭的世界,你需要谈一场小小的恋爱,把你的心找回来。”他太寂寞了。 但不要太激烈的爱情,一次的生死相许已是他承受的极限,淡淡的,不必太浓烈,如饮水一般即可,醇酒般的热恋很伤身。 他的眼冷然像一潭死水。“我已经照你的意思开一间店,停止漫无目的的游走,我认为足够了。” 人,只是会移动的布景,乏善可陈。 “不够,『迷途屋』只是开始,我要你真正把心放开,重新接纳不同的生活。”是到了该改变的时候。 “办不到。”他找不到他的心。 “你…”很难不被他气得抓狂的巫斯怒视着,为他的死硬脾气感到头痛万分。 迷途屋本质上是贩售魔法和巫术的商店,他们两个“古人”并无一技之长,电脑不通,不懂现代科技,无文凭在身无法工作,又不愿看人脸色,屈于人下,除了自行开店外别无他法。 巫术不能喂鲍肚子,魔法不能滥用,在可允许的范围内,他们听从云中岳的建议出卖他们能提供的法力,让人们轻易的以金钱获得他们所要的。 迷途屋销售的商品并不多,但足以应付精神生活贫瘠的都会男女,从卖出第一只福袋起,口耳相传的灵验度已为他们招来不少客人。 开张不过半个多月,赚进的金额已超过上百万。而他们的商品以价制量,不是每个人都买得起,大部分人只是进来看一看,真正买得下手的并不多。 其中以愿望袋最抢手,一次只能盛装一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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